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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要求环境违法企业须在媒体上公开忏悔

更新时间:2009-03-12   点击次数:2707次

“有环境违法行为,银行将停止贷款,”“违法排污,必须在媒体上公开忏悔。”据悉,今年推出的一些新规对遏制企业违法排污起到了明显的效果。

  “绿色信贷”叫停1.1亿贷款

  “改善,改善,再改善”,在深圳市统信电路电子厂里有这七个醒目的大字。该公司总裁许良琲表示,今年7月,统信公司的2000万银行贷款忽然被停掉了,之后才发现是因排污不达标原因引起的。“这(七个字)是为提醒全体员工时刻想着环保。”许良琲说。

  “有环境违法行为,银行将停止贷款,”深圳市环保局监督处科长曾庆郁称,深圳年初实行了《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城市的决定》,银行每年年初和6月份都会对贷款企业进行审核。6月27日、8月15日和9月15日,深圳市环保局分三批向人民银行深圳市支行移交了237家企业的环保信息,其中包括147家环保违法企业。共有4家企业被停止贷款11366.86万元。

  曾庆郁表示,未来还将违规建设、限期治理等环境信息也纳入进来,违反任何一项,都将被停贷。

 14家排污企业公开忏悔

  “违法排污,必须在媒体上公开忏悔,”曾庆郁介绍称,2004年11月起,深圳要求环境违法企业必须在媒体上公开忏悔,并做出守法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。仅今年1至9月,就有14家企业在媒体公开忏悔。曾庆郁表示,把环境行为和企业声誉、企业形象结合起来,将让企业在违法时必须考虑成本付出。

  “绿色新政”应在省内加速执行

  “深圳市实行绿色信贷以来,效果很明显。”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指出,除深圳外,省内其它地区在执行绿色信贷、绿色上市以及绿色外贸等新政方面还相对缓慢,“作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,这些新政策要尽快推行。”(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钟奇振 闫怀强)